关于推荐申报2022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公示

宜春学院发布时间:2023-03-27

根据《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赣府厅字〔2022〕105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2〕25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了2022年高等教育类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选工作。经成果完成团队申请、教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通过,拟推荐“‘结果导向、创作驱动、多重评价、复合实践’的书法学人才培养探索与实践”等9项申报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本科层次),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7日-3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反映至教务处建设科,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拟推荐申报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