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春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江西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1-2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8日至4月24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宜春学院党委进行了巡视,并于5月24日向学校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指出了巡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做好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学校党委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准发力,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

学校党委认为,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宜春学院存在的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指导性很强,符合我校实际,对于规范我校管理,确保我校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校党委班子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省委第七巡视组的巡视意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主体责任,同时要求全校干部职工务必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我校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对待,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扎扎实实完成巡视整改任务两个月来,对于巡视反馈的问题,我们做到能在较短时间整改到位的立即整改到位;需要调研的立即开展调研;需要制定完善制度的立即布置完善制度;学有制度但执行不到位的立即开展执纪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第二天,学校当即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成立了由校党委书记肖华茵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校长李雪南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各项整改工作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胡国瑞兼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彭外生,党委委员、副校长余新卫兼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抽调力量充实办公室队伍,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人员保障。

(二)制定整改方案。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一周内,校党委按照巡视组的要求,按时将经党委研究审定的整改方案报省委巡视组和省委巡视办。整改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三个方面十大类的问题、四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和移送的问题线索,分解成27个具体问题、4个方面意见建议、18个移送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的整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整改方法步骤,落实了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限定了整改期限。各责任部门在分管校领导的协调督促下,针对本部门整改任务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位推进。

(三)推动整改进度。在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期间,学校加强了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召开各种专门调度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校党委专门召开9次党委会,校行政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落实整改工作任务。会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对提交审议的制度逐条进行梳理,使整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目前,已编印整改工作简报6期。

(四)务求整改实效。为增强整改工作的实效,校党委及时向省委第七巡视组汇报整改进展情况,主动争取省委巡视组的指导与支持。截至目前,学校整改方案中的三个方面27项具体问题的整改任务,已经完成26项,正在整改的有1项;4个方面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任务已经完成;18个移送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已处理完成。

二、巡视发现的倾向性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一方面: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战斗力执行力偏弱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问题有所表现整改情况

问题1:关于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整改措施: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印发了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落实了“两学一做”46项工作安排。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围绕四个专题集中学习研讨和查找突出问题,强化了“一准则”和“两条例”学习,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到入脑、入心,真学、真用。⑵进一步完善了年度综合考评和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坚持开展每年二级教代会干部教师年度考核,加大了干部考核力度。⑶制定了学校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行为规范,修订完善了科级干部聘任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要情况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试用期管理、监督、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提醒谈话、批评诫勉和函询等制度。截止7月上旬,重点抽查了7名拟任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制定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已完成300余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等工作,加强了对干部的档案管理。对离任或转岗的正处级干部安排了经济责任审计。⑷落实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组织全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讲“两学一做”专题党课。目前校领导已讲党课12人次;利用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培训平台开展全校干部网络培训全覆盖;选派1名党外校领导赴国家宗教事务局挂职锻炼,1名博士教师到包村扶贫点担任“第一书记”兼任工作组组长,选派49名干部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研修,拟于下学期开学后举办“五大发展理念”专题干部培训班。⑸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修订完善了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

问题2:关于班子成员自我要求不严

整改措施:取消了校领导医疗费报销的原规定;根据宜春市相关批复,学校在职及退休厅级领导干部医疗费用报销由市医保局统一管理,医疗费报销范围和标准由市医保局按照《宜春市市直机关保健干部医药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经费由学校按规定承担(宜学院字〔201642号)⑵修订了非职务性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规范了包括领导在内的全校教职工和校外人员的非职务性劳务酬金发放行为。⑶取消了校领导领取职务性劳务补贴,及时纠正了给校领导发放特殊津贴的做法。415日前,相关校领导退回了违规领取的津补贴。⑷参照省内同类院校做法,研究修订了校领导用车和外出乘坐交通工具的管理办法(试行)(宜学院字〔201635号),降低了定额管理标准。

问题3:关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运行不畅。

整改措施:⑴依据中办发〔201455号文件,制定了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宜学院党字〔201653号)。⑵修订了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宜学院党字〔201642号),完善了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宜学院党发〔20162号),加大了执行力度。⑶建立了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周碰头会制度(宜学院党办字〔201622号),加强了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⑷加大了调查研究制度落实力度,强化了前期调研、沟通和协调,提高了工作效率。71220,学校对各教学院的人、财、物等基本状态情况逐院进行了专题调研(宜学院办字201612号)。

问题4:关于二级学院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措施:⑴制定了加强教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的试行意见。⑵完善了教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宜学院党办字〔201627号),纳入了相应督查工作要求的内容,加强了督促检查。⑶加大了推进我校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力度。在2015年底成立二级学院党委、规范二级党组织职责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党支部“五星创评”工作和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整合了医学院教工和学生党支部,调整了理工学院学生党支部,合并了附属医院退休人员党支部,按专业重新调整了经管学院教工党支部;截止6月底,已调整“二星”以下党支部2个,进位升级党支部3个,优化了基层党组织设置。坚持落实二级党组织书记例会制度,今年已召开6次二级党组织书记例会。⑷进一步完善了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宜学院党字〔201652号),保证了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时间,57月三次集中学习已按相关制度执行。⑸出台了推行“党建+”模式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宜学院党字〔20167号)。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党建+”的基础性工程来抓。确立了党建创新实践重点建设项目5个,一般建设项目12个,拨付了8万元建设专项经费,推进各基层党建工作创新。⑹加强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党员三支队伍建设。对8个教工党支部书记进行重新改选,落实了教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并联系指导党支部工作。建立了16名师生党员为主体的党建助理、党建信息员队伍。⑺做好全校各级党组织书记和相关党务工作者培训工作。4月举办了全校党支部书记、宣传委员、办公室主任、综合科科长业务培训,对规范公文写作和会议记录尤其是“三会一课”进行专题培训,提高了党务干部业务水平。⑻5月以来,在召开班子和干部队伍调研会的基础上,党委提出了加强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改善干部队伍结构的初步意见。

(二)党的建设缺失问题有所体现整改情况

问题5: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现象较为普遍。

整改措施:3月底校党委与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签订了党建责任书,对校直各单位党支部落实党建负责提出了明确要求。⑵制定了加强和改进新常态下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学院党字〔201626号)、进一步从严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学院党字〔201636号)、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若干规定(宜学院党字〔201637号),进一步规范了党员队伍的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明确了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和基层党支部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建立了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和考核督查的办法,避免出现基层党委重业务轻党建的“头重脚轻”现象,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⑶进一步健全了二级学院党组织,做到党务工作有人管、党建工作有人抓。目前,全校89个党支部、7个党总支、13个二级学院党委机构健全、运转正常。健全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坚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组织示范性党员活动室建设,加大基层党组织办公、活动和服务场所建设投入力度,列支基层党建和党团工作经费200万元。教工基层党组织建设活动经费已按每名党员400/年的标准划拨基层党组织,学生党建经费已按每名党员不少于100/年的标准划拨教学院党组织。目前,党员有固定的活动和服务场所,15个基层组织党员活动室基本达标,已有5个全省高校示范性党员活动室。

问题6:关于党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⑴建立了党支部“三会一课”督查和通报制度(宜学院组织字〔201618号),将“三会一课”与主题党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建立了校党委班子成员、二级学院党委委员在所在党支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定期通报制度,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5月中旬以来,加强了督促工作,校党委班子成员在所在党支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开展讲“两学一做”党课、参加集中学习研讨等活动近20人次。⑵制定了进一步从严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学院党字〔201636号)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若干规定(宜学院党字〔201637号),就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从制度上强化了对党员特别是参加组织生活的教育和管理。值得一提的是,我校坚持连续28年组织师生党员代表在瑞金、井冈山、万载仙源、铜鼓等革命教育基地开展理想信念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筑牢了党员的党性思想基础。6月下旬~7月上旬,组织了3个“两学一做”督查组,对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特别是“三会一课”情况进行督查检查。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每年确定一个主题,认真召开校、院两级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加大了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督查工作。⑷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落实周三政治学习会制度,组织各级党组织书记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6月份开展了基层组织建设创新成果评选工作,推荐了5项组织建设创新成果报省委教育工委。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有所存在整改情况

问题7:关于“三转”工作不完全到位。

整改措施:照“三转”工作要求,进一步调整了纪委书记分工,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审计、体委、军事武装工作(宜学院党字〔20162号、45号)⑵调整了学校非常设机构,进一步清理了纪委参与的学校议事机构,由22个减少到10 (宜学院党办字〔201222号、宜学院党办字〔201646号)

问题8:关于查处问责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⑴修订完善了学校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宜学院党字〔201649号),进一步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⑵制定了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实施办法(宜学院党字〔201650号)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宜学院党字〔20169号)、工程建设与物质采购廉洁自律“十不准”,进一步强化了纪委的监督责任。⑶严格对照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第二方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及时不到位,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有缺失整改情况

(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不深入整改情况

问题9: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方面。

整改措施:⑴学校认真组织了师生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宜学院党字〔201648号)深入组织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53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宜学院党字〔201647号),进一步加强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问题10: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精神方面。

整改措施:制定了校党委关于强化“四个意识”的实施意见(宜学院党字〔201643号)。⑵及时组织了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71日上午,我校组织广大师生党员收看中共中央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实况直播;74日和1112日,分别组织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⑶出台了校党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方案(宜学院党字〔201651号)。⑷进一步修订了学校发文办法(宜学院党办字〔201624号),以党字发文,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精神,改变了往常以党办字行文传达上级精神的做法。

(五)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部署不力

问题11: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加强高校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方面。

整改措施:制定了校党委关于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宜学院党字〔201640号)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学院党字〔201641号),并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

问题12:关于党委定期听取、研究和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

整改措施: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的基础上,党委定期听取、研究和分析研判了意识形态与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工作。⑵进一步完善了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例会制度(宜学院党办字〔201628号)。

问题13:关于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建设不够重视。

整改措施:校党委决定,在原有一名联系校领导的基础上,新增党委副书记为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校领导(宜学院党字〔20162号)。⑵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宜学院党办字〔201629号)。⑶本学期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听取了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汇报,研究了相关工作;下学期学校主要领导拟在调研的基础上深入马克思主义学院召开现场办公会1次。⑷本学期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已分别讲授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联系校领导已到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听课2次以上。⑸2014年马克思主义学院从政法学院划出,独立设置,当时只批准设置一个正处级职数和一个副处级职数。为了加强院党组织建设,校党委及时为学院设置了党总支。马克思主义学院按程序选举产生了党总支书记,由现任院长兼任。今后待条件成熟时,争取宜春市编委增配党总支书记职数。

问题14:关于师德师风教育考核机制缺失;价值导向有错位。

整改措施:将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出台了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和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师德师风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⑵6月份开展了“师德建设月”系列活动(宜学院党办字〔201621号)。⑶评选了十名首届学校“师德标兵”,树立了正面学习典型。⑷评选了2016年度教学名师、优秀双育教师、金牌讲师三师典型,将在9月教师节期间表彰。⑸成立了宜春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宜学院党字〔201644号),下设六个部门,其中,由师德建设工作部专门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加强了师德师风教育。⑹印发了规范和加强津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意见(宜学院党字〔201614号)、非职务性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宜学院字〔201643号),停发了校内教职工非职务性劳务费。

问题15:关于科级以上干部入股经商。

整改措施:⑴制定了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管理的实施办法(宜学院党字〔201638号),进一步明确政策界限,规范科级以上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行为。⑵巡视期间,根据巡视组反馈情况,对教职工在宜春学院驾校持股情况进行了清理,一次性清退了还未退股的科级以上干部的入股。整改期间,学校再次组织开展了全校科级以上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入股及经商办企业问题的专项清理(组织字〔201617号)。截止76日,自查未发现科级以上干部违规入股、经商办企业的情形。⑶深入开展单位综合考评、干部教师年度考核实行奖优罚劣,落实全校教职工岗位聘任工作,深入组织党内表彰、师德师风建设和评比。自2013年起,每三年在党内组织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干事创业积极性。

第三方面:领导干部尽责担当作为不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整改情况

(六)有形和无形资产管理失职整改情况

问题16:关于学校有的资产、资源由私人承包或租赁,学校利益受损、并承担了巨大风险。

整改措施:完善了资产管理体制机制。修订了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理顺了“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对经营性资产管理进行了规范。健全了资产管理机构,明确了职责。成立了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宜学院党字〔201625号),统筹全校国有资产管理。由各位牵头校领导或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或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分别针对“百分之百超市”、“宜春学院附属幼儿园”、“怡之泉水厂”、“学友超市”、“驾校”、“昌宜公司”、“医学美容门诊部”、“九州电影院”等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专项整改。调整了渥江教育科技园开发办公室(宜学院党办字〔201630号),进一步充实了工作人员;将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采用土地置换的办法解决或通过引资开发将渥江教育科技园建设成学校实习实训基地。今后,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七)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

问题17:关于20138月维修项目规避招标拆分等问题。

整改措施:⑴制定了学校基建和维修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宜学院字〔201647号)。⑵今后学校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基建维修工作。

(八)财务管理漏洞较多整改情况

问题18:关于在建工程项目涉及金额巨大。

整改措施:成立了学校在建工程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宜学院党字〔201624号)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了项目整改负责人。⑶聘请了专业人员对各项在建工程的账目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分析。⑷根据相关规定,对部分已交付使用但超时限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在建工程项目暂估入账,预转固定资产,结转在建工程。截止712,未清理的在建工程项目预转固定资产余额从3.20亿元降为0.48亿元,按规定预转固定资产2.72亿元。在此基础上,将进一步深入清理。出台了学校基建和维修工程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上避免以往类似问题的产生。今后,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

问题19:关于创收经费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措施:废除学校预算外资金管理试行办法。⑵制定有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宜学院字〔201648号),进一步规范了学校有偿服务经费的执收、分配和支出管理。

问题20:关于滥发津补贴、劳务费和福利等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⑴下发了规范和加强津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意见(宜学院字〔201644号)。⑵完善了非职务性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宜学院字〔201643号);修订了有偿服务经费管理暂行办法。⑶修订后的学校绩效工资方案经四届一次“双代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党委会审议通过,即将组织实施。⑷完善了教学工作奖励暂行办法、大学生能力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⑸修订了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并制定了学校考研工作管理办法。

问题21:关于以工会文体活动名义滥发奖品、纪念品。

整改措施:⑴加强了《工会法》、《工会章程》等上级文件的学习。⑵严格按照赣工办发〔20158号等文件执行教职工文体活动经费开支。⑶制定了学校工会文体活动奖励办法。⑷优化、精简了文体活动项目及数量,停办不属于工会工作职责内的活动。⑸3月底前,对工会活动库存纪念品进行了统计、清理,尽力向供货商退回了可退回的库存纪念品。⑹按有关规定合理利用剩余的库存纪念品。

问题22:关于专项整治后“小金库”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了资金结算管理制度(宜学院字〔201649号),严格规范了资金结算的要求,从制度上切断了“小金库”资金的来源。

问题23:关于有的二级学院变更项目套取学校资金存入个人账户,私设私分“小金库”。

整改措施:对违规设置“小金库”的有关学院进行了相应处理(具体见学校对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报告)。

问题24:关于动用巨额资金违规理财。

整改措施:2012年学校决定的理财项目(期限为一年),2013年学校接受省审计厅审计时已整改;此后,学校再未开展理财活动。根据新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规定,制定了资金安全管理办法(宜学院字〔201641号),严禁违规动用学校资金理财。

(九)履职作为不够整改情况

问题25:关于未按规定对教职工开展三年一期的考核。

整改措施:印发了首轮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工作方案,已组织实施并完成了全校首轮聘期考核工作。⑵进一步完善了学校人员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第二轮岗位聘任工作实施办法,9月份新学期开学后组织实施。

问题26:关于校本部学生街长期存在的卫生、消防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⑴已正式向宜春市政法委行文(宜学院报字〔201666号),争取政府支持对学生街及校园周边进行综合整治,建立长效机制。⑵61315日,学院公安派出所会同学校保卫处对学生街及校园周边进行了消防大检查。共检查153处,发现消防安全隐患96处,提出整改意见69条,下发整改通知书27份,明确了整改时限、要求。⑶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整改,学生街及校园周边广大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截止71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89处、营业场所25处;对逾期未按整改要求到位的营业场所,学院派出所已依法依规对其予以处罚,并限期整改到位。

(十)干部入股经商等专项整治效果不佳整改情况

问题27:关于处级干部入股经商办企业。

整改措施:巡视期间,一次性清退了在宜春学院驾校还未退股的科级以上干部的入股。⑵制定了相关实施办法宜学院党字〔201638号),进一步明确政策界限,规范科级以上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行为。6月份组织开展了一次副科级以上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入股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个人自查表明,目前尚未发现科级以上干部违规企业兼职(任职)、入股、经商办企业的情形。⑶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要情况报告制度。今年上半年,按上级有关规定学校对130名处级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告进行了汇总上报,并按规定报省委组织部监督处;随机抽查人员14名处级干部;近期将对省委组织部监督处提供的抽查结果尤其是处级干部入股经商等项目进行比对核实。

三、巡视反馈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建议一、二的具体落实情况,已在文中体现。其中,意见建议一体现在问题1.3.4.5.6.7.8.27等整改工作和第四部分移交问题线索与信访举报件的调查处理情况中;意见建议二体现在问题2.9.10.11.12.13.14.15.25等整改工作中;意见建议四体现在16.17.18.19.20.21.22.23.24.26等整改工作中。关于意见建议三(进一步明确办学方向,立足优势调整办学结构,围绕特色加速转型升级,努力办好服务地方有成效、开放办学有效益的应用型大学)的落实情况如下:

落实措施:认真贯彻“四个围绕”要求,科学制定了《宜春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等四个规划(宜学院党发〔20161号)进一步凝练办学特色,打造优势学科专业,提升办学内涵,为学校“十三五”发展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规划的相关任务分解工作正在有序推进。⑵组织重大发展问题专题研讨。715日,校党委举行宜春学院重大发展问题专题研讨会,围绕渥江教育科技园、北校区办学和直属附属三甲医院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认真研讨。认真开展了江西省“十三五”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点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确定了8个专业类别为学校“十三五”期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培育点;遴选了4个学科点为学校“十三五”期间硕士学位授权培育点(学术型)立项建设学科。⑷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色,在人才培养、平台搭建、协同创新、联合办学、文化交流等方面主动策应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成立了工作机构,制定了建设方案(宜学院党办字〔201620号),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开放办学和学校转型发展。⑸围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成立了宜春学院教师发展中心,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和落实任务抓手。⑹加大了高教研究力度,本学期分别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教育信息化建设为专题印发了2期高教信息参考。⑺努力围绕专业需求和转型升级配置资源,已对大学生活动中心原对外出租到期的经营性店面采取了强有力措施,收回作为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实训基地,目前已启动改造维修工程。⑻82426日将召开全校 “学科专业建设”专题务虚会,进一步理清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的重大问题。

四、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2016524,省委第七巡视组向我校移交了校管干部问题线索18条,涉及干部17人,其中处级干部15人、科级干部2人;移交的线索中,进一步了解关注类线索 1人,了解关注类9人,参考类7人。线索移交后,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校纪委组成调查组,按照上级纪委对问题线索的处置要求,对所移交的问题线索严格进行了纪律审查。经校纪委研究,校党委审议同意,组织处理11人,立案给予党纪处分1人,具体见学校对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报告

五、整改工作的成果巩固

整改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仅是初步的,整改工作没有终点。校党委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继续按照巡视整改要求,紧紧盯住整改重点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确保改彻底、改到位。

(一)继续抓好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进行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列出整改任务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

(二)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构建堵塞漏洞、强化监督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了现代大学治理体系,特别是分步骤、按程序对校内多项制度开展了废、改、立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落实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宜春学院章程》办事。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这次整改过程中制定和修订完善了60余项制度。要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以强有力的督促检查措施推动各项整改目标和制度执行真正落到实处。要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

专此报告。

如对整改情况有意见建议,来信请寄“宜春学院党政办公室”(信封请注意明:对中共宜春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话:0795-3202989

 

 

中共宜春学院委员会

20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