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春学院学生体质提升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宜春学院学生体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宜春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6年3月16日
宜春学院学生体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大学生体质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6〕4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组织实施大学生体质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26〕4号)精神,筑牢“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聚焦我校大学生体质提升关键问题,完善校内体育工作协同机制,强化多部门联动,压实教学院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升我校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结合学校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五育并举育人要求,紧扣学校“五宜”校园文化建设内涵,秉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以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培育体育核心素养为核心目标,强化体育育人功能,完善校院协同、部门联动的体质提升工作机制,通过丰富体育教学、拓展课外锻炼、打造多元竞赛体系,引导学生养成终身锻炼的良好习惯,以体育文化厚植“五宜”校园底蕴,助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为学校人才培养和高质量发展筑牢体育育人根基。
(二)工作目标
短期目标(2026年):完善校内体育工作协同机制,各部门、各教学院体质提升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体育课学时要求(本科144学时),面向三年级以上学生(含研究生)开设多样化体育课程;学生每周至少参加3次有强度课外体育锻炼,学生参与体育社团或俱乐部活动的比例显著提升,力争达到80%以上,逐年递增;2026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较上一年度稳步提升,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学生实现“一生一策”精准指导。
中长期目标(2026-2028年):构建科学完善的体育教学、活动、竞赛、文化、保障体系;打造“一校多品”“一院一品”校园体育品牌,形成特色鲜明的校园体育文化;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保持在94.5%以上,优良率逐年提升;学生科学锻炼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体质健康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宜春学院学生体质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校专项行动实施,强化党委领导、部门协同、院系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组长:李国金 蔡海生
副组长:余新卫(常务) 邱家明 李建军 谢芳
黄伟 黄诚
成员:党委(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团委、人事处、教务处、发展规划处、研究生处、学生工作处、计划财务处、后勤与基建管理处、督查评估处、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负责人,各教学院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组织、协调、推进和督查工作。
办公室主任:体育运动委员会副主任(兼)。
(二)职责分工
1.体育运动委员会:牵头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统筹负责课外锻炼专业指导、校园体育竞赛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建立并动态更新学生体育运动档案;牵头建设体育教师队伍,提升教师专业教学与指导能力;作为专项行动办公室挂靠单位,负责日常组织、协调、推进和督查工作。严格落实体育场馆课余时间及节假日免费或低收费向学生开放的要求,规范开放时间与管理标准;落实体育运动安全保障责任,完善体育器材设备安全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场地、器材安全排查。
2.党委(校长)办公室:统筹协调专项行动跨部门工作,传达落实学校决策部署并跟踪工作进度;衔接学校年度工作部署,将大学生体质提升专项行动核心任务、体育工作重点举措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牵头组织相关校级会议、做好文件审核印发归档及材料汇总上报工作;配合做好上级督查调研接待协调,统筹校领导相关活动安排。
3.党委宣传部:紧扣“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对标学校体质提升专项行动,统筹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校园体育文化宣传阵地,深入挖掘、选树宣传学生体育锻炼先进典型与特色实践案例;积极营造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校园风尚,厚植大学生体育锻炼的良好舆论生态。
4.团委:牵头指导学生体育社团的建设、管理与日常运营工作,为社团活动开展提供场地、经费等必要支持;组织开展各类群体性校园体育活动,联动体育学院落地阳光体育系列活动;激发学生体育锻炼内生动力,引导学生主动参与课外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
5.人事处:统筹做好体育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按标准配齐配强体育教师,保障体育教师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对待;统筹规划体育教师业务培训、专业发展相关工作,为体育教师参与各类培训、教学科研及学术交流活动提供政策保障;将体育教师担任学生体育社团指导教师、开展竞赛指导、参与学生体质提升教研项目等工作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明确相应考核认定标准并予以落实,激发体育教师工作积极性与专业发展动力。
6.教务处:严格落实本科144学时体育课最低学时要求,统筹负责体育教学改革;审批体育课程整体设置方案,重点保障三年级以上学生及研究生体育课程开设;将体育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同步协调各类教学资源,为体育教学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严把体育课程考核关,确保课程教学质效。
7.发展规划处:牵头统筹学校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将体育工作全面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协同相关部门做好规划实施效果评估,根据学校发展实际和体质提升工作需求,动态优化调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保障学校体育工作与整体发展同步推进、落地见效。
8.研究生处:将研究生体质健康状况、日常体育锻炼参与情况纳入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把研究生体育课程修读、体育锻炼表现作为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学业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指导各培养单位做好研究生体育锻炼的动员与管理工作,督促研究生积极参与体育教学、课外锻炼及校园体育赛事活动。
9.学生工作处: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日常体育锻炼参与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把学生体育表现作为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指导各教学院开展学生体育锻炼的动员、管理与督促工作,强化学生体育锻炼的主动性。
10.计划财务处:统筹安排大学生体质提升专项工作经费,涵盖体育教学改革、课外体育活动、竞赛组织、场地设施建设、体育教师培训、学生体质测试等相关支出;严格落实经费专款专用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经费足额、及时到位。
11.后勤与基建管理处:负责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日常维护与更新升级,结合校园实际建设“微操场”“微球馆”等小型体育场地。
12.督查评估处:将学生体质提升专项行动纳入学校年度重点督查督办范围;通过日常督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部门、各教学院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任务落实、推进成效等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及时梳理督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并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跟踪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强化督查结果运用,以督查倒逼工作落地见效。
13.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负责学校智慧体育校园建设的技术支撑与保障;推进体育场地设施的数字化升级,为体育场馆智能化管理、使用预约等提供技术服务;配合搭建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共享平台,实现相关部门数据互通。
14.各教学院:履行学生体质提升工作主体责任,组织本院学生全员参与体育教学、课外体育锻炼及各类校园体育竞赛活动;建立本院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学生专项台账,配合体育学院开展“一生一策”个性化指导;将学生体育锻炼管理纳入学生日常工作重点;构建院级多层级体育竞赛体系,常态化开展各类体育赛事。
三、重点任务与推进举措
(一)强化体育教学改革,夯实体质提升基础
1.严格落实学时要求,深化课程思政建设:严格执行本科144学时的体育课最低学时要求,将体育课纳入学生必修课体系,严把课程考核关,确保学生修满学时、学有成效。将体育课程思政融入教学全过程,结合运动项目特点挖掘德育元素,强化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拼搏进取精神和规则意识培养,实现体育技能传授与价值引领有机融合。
责任单位:教务处、体育学院
完成时限:2026年3月前完成课程计划核查,持续推进。
2.拓展体育课程覆盖范围:面向三年级以上本科生及研究生开设形式多样的体育课程,涵盖球类、健身健美、户外运动、民族传统体育、休闲体育等类别,满足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责任单位:教务处、体育学院
完成时限:2026年6月前完成课程设计,9月正式开课,持续推进。
3.深化教学模式改革:推行俱乐部制、运动项目班、体质强化班等教学模式,根据学生体质基础、学科专业特点,系统设计体育课程内容;针对体质偏弱学生开设体质强化班,进行个性化体能训练指导。
责任单位:教务处、体育学院
完成时限:2026年4月前完成教学模式改革方案,9月全面实施,持续推进。
4.完善课程评价体系:构建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体育课程评价体系,将学生课堂表现、技能掌握、体质提升情况纳入体育课成绩考核,明确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占体育课成绩一定比例,避免“重形式、轻效果”,确保体育教学质效。
责任单位:教务处、体育学院
完成时限:2026年5月前完成评价体系修订,持续推进。
(二)丰富课外体育锻炼,激发学生参与动力
5.实施常态化锻炼要求:组织学生每周至少参加3次有强度的课外体育锻炼(每次锻炼时长不少于30分钟,心率达到中等及以上强度);依托专业跑步APP,强化锻炼过程管理和数据追踪;明确辅导员、班主任日常督促责任,建立锻炼打卡与反馈机制,确保锻炼实效。
责任单位:各教学院、体育学院
完成时限:2026年3月起全面实施,持续推进。
6.加强体育社团建设:加强体育社团(协会、俱乐部)建设,增加体育项目类型,推进每名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加入1个体育社团(协会、俱乐部);统筹各体育社团资源整合与工作规划,制定《体育社团年度竞赛实施方案》,落实每月举办1项校级单项体育赛事的要求;学校对体育社团予以经费、场地保障及指导教师配备支持,鼓励各社团常态化开展日常训练、校内交流等活动;建立体育社团评价激励机制,每年评选优秀体育社团、优秀指导教师并予以表彰,以社团为载体激活学生体育锻炼内生动力。
责任单位:团委、各教学院、财务处
完成时限:2026年4月前完成社团纳新及指导教师全员配备,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7.落地实施《宜春学院年度阳光体育系列活动计划》,上半年举办体质达标运动会、下半年举办田径运动会,常态化开展校园迷你马拉松、接力跑、定向跑,全年每月举办1项校级单项体育赛事;各教学院组织本院学生组队参赛,初步确保参与覆盖面达80%,持续递增。
责任单位:体育运动委员会、团委
完成时限:2026年全年按计划推进,长期坚持。
8.推动各教学院构建院级多层级体育竞赛体系:各教学院紧扣校园体育竞赛整体规划,结合专业特色搭建“寝室赛-班级赛-院级赛”多层级体育竞赛体系,常态化开展各层级体育赛事,精心举办院级学生体质提升类特色竞赛活动,推动校院竞赛体系联动衔接、同频推进,带动全院学生全员参与、全员健身,夯实校园体育竞赛群众基础。
责任单位:各教学院
完成时限:2026年4月前完成院级竞赛体系方案制定,2026年全年按计划推进实施,持续推进。
(三)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体质提升导向
9.健全学生评价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体育课成绩、日常体育锻炼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明确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占体育课成绩一定比例;逐步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评定未达到良好的,不能参与评优评奖”的规定;对体质健康测试优秀的学生予以表彰,对未达标学生进行补考和针对性指导;毕业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综合分不达60分,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教务处
完成时限:2026年4月前完成评价细则修订,持续推进。
10.实施“一生一策”精准指导:建立全校学生体育运动档案,运用数字化手段采集体质测试数据;对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学生,建立专门台账,安排体育教师进行一对一科学指导,制定个性化锻炼计划,并跟踪督促落实。
责任单位:体育学院
完成时限:2026年4月前完成学生体质数据摸排,4月起实施精准指导,持续跟踪。
11.探索教学院激励约束机制:将学生体质提升工作、体育活动参与率、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及优良率纳入教学院年度综合考核评价范围,对工作成效显著的教学院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教学院进行约谈整改,对连续两年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及优良率下降的教学院开展专项整改。
责任单位:党委(校长)办公室、体育运动委员会
完成时限:2026年5月前完成教学院考核细则,2026年底首次开展考核,持续推进。
12.推行体质健康证书制度:制定学生体质健康证书颁发标准,全面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等级证书制度,将等级证书记入学生档案;对体测成绩达不到60分或未参加全部测试的学生,不颁发等级证书;对毕业前体质健康测试达标且日常体育锻炼表现良好的学生,颁发体质健康证书,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证明。
责任单位:教务处、体育学院
完成时限:2026年6月前完成证书颁发标准制定,2026届毕业生起实施,持续推进。
(四)强化条件保障支撑,筑牢体质提升根基
13.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加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维护与更新投入,充分挖掘场馆空间,建设“微操场”“微球馆”,补充完善健身器材;探索数字化体育基础设施和智慧体育校园建设,打造学生喜爱的体育场馆;确保体育场地、设施在课余时间、节假日免费或低收费向学生开放,开放时间公示公开。
责任单位:后勤与基建管理处、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体育学院
完成时限:2026年4月前完成场地设施摸排,全年分阶段完成维护和建设,持续保障开放。
14.建强体育教师队伍:配齐配强体育教师,保障体育教师待遇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对待;支持体育教师参加业务培训、专业发展和教学科研活动,为教师开展教学、训练、竞赛指导创造良好条件;鼓励体育教师担任学生体育社团指导教师,给予相应工作考核认定;鼓励体育教师围绕学生体质提升开展教研项目研究,以教研助力教学实践。
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团委、体育学院
完成时限:2026年全年推进,持续推进。
15.落实运动安全保障:加强师生运动安全教育,提升运动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鼓励引导学生购买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保险,筑牢运动安全保障防线;强化体育场馆设施、器材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全面安全排查并及时整改隐患;科学制定体育竞赛活动安全预案,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从严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坚决杜绝运动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各教学院、体育学院、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完成时限:2026年4月前完成安全预案制定及首轮安全排查,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16.保障专项经费投入:统筹安排大学生体质提升专项经费,用于体育教学改革、课外体育活动、竞赛组织、场地设施建设、教师培训、学生体质测试、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保险等工作,确保经费专款专用、足额到位。
责任单位:计划财务处
完成时限:2026年4月前完成经费预算安排,持续保障。
(五)完善协同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工作责任
17.建立定期研判机制:学校党委每年度至少召开1次大学生体质提升工作专题会议,研判学生体质健康形势,研究解决体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1次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部门联动中的难点问题,督查工作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体育运动委员会、党委(校长)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6年3月起实施,持续推进。
18.建立校院联动机制:各教学院成立本院学生体质提升工作小组,基层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配合学校各部门开展工作;每学期向学校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本院学生体育锻炼、体质提升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各教学院
完成时限:2026年4月前各教学院完成工作小组组建,本学期起报送工作情况,持续推进。
19.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学校专项行动办公室采取“日常督查+定期考核”的方式,对各部门、各教学院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纳入部门和教学院年度综合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进行约谈通报,并限期整改。
责任单位:督查评估处、专项行动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6年4月前完成督查考核方案,全年常态化开展,持续推进。
20.建立数据共享与通报机制:搭建由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技术支撑的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体育学院、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及各教学院数据互通、信息共享;专项行动办公室每学期通报一次各教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优良率及提升情况,强化数据导向和工作督促。
责任单位:体育运动委员会、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处
完成时限:2026年6月前完成数据共享平台搭建,2026年秋季学期起首次通报,持续推进。
四、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3月10日前)
1.召开学校大学生体质提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传达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文件精神,部署本校专项行动工作;
2.各部门、各教学院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工作落实细则;
3.完成本实施方案的审定,由体育运动委员会牵头报江西省教育厅备案,并面向全校师生公开;
4.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工作,营造全校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6年3月-11月)
1.各部门、各教学院按照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全面推进体育教学改革、课外体育锻炼、竞赛体系建设、条件保障等各项重点工作;
2.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开展工作推进会,每学期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3.2026年4月1日前,由体育运动委员会牵头,汇总各部门、各教学院工作推进情况,形成专项行动阶段性开展情况报告(含工作进展、成效、问题及下一步计划),报送江西省教育厅;
4.按计划开展“两会三跑十赛”、校园足球超级联赛(校超)、校园篮球联赛(校BA)等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完成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一生一策”精准指导工作;
5.2026年9月前完成智慧体育校园及体质健康数据共享平台搭建,实现相关部门数据互通。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6年12月)
1.各部门、各教学院对本年度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于12月15日前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学校专项行动办公室;
2.学校专项行动办公室汇总全校工作情况,于12月底前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含数据报表、典型案例、工作成效、问题整改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报送江西省教育厅;
3.发掘和总结专项行动中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进行校内推广和宣传;
4.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优化下一年度工作方案,形成“实施-督查-总结-提升”的闭环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部门、各教学院要充分认识实施大学生体质提升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杜绝“各自为战”;各教学院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对接学校各职能部门,形成“校院联动、部门协同、上下贯通”的工作格局。
3.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工作实效:各部门、各教学院要结合工作实际,聚焦学生体质提升中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要注重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实际提升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
4.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宣传部、团委、体育学院要联合打造校园体育文化宣传矩阵,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横幅等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内容和“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挖掘宣传学生体育锻炼的先进典型,营造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
5.严格督查问责,强化考核导向:学校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加强对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部门和院部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塞责,导致学生体质提升工作滞后的,视情节轻重进行约谈通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严肃追责问责。
六、附则
1.本实施方案由宜春学院学生体质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体育运动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宜春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6年3月16日印发
关于印发《宜春学院学生体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