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审计处 供稿)11月26日上午,我校在办公楼第二会议室召开《江西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学习研讨暨离任审计进点会。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蔡海生,校党委委员、副校长余新卫出席会议。会议由余新卫主持。

蔡海生指出,《规定》的出台是我省健全审计制度体系的重要成果,标志着全省内部审计事业迈进新发展阶段。《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紧密契合我省实际,为学校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和根本遵循。各二级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规定》精神实质与核心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质量审计工作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大局。
就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及离任审计工作,蔡海生强调五点意见:一要坚定政治方向,把牢审计工作正确定位;二要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审计在学校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三要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审计工作效能;四要完善整改机制,做实审计“后半篇文章”;五要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审计铁军。蔡海生指出,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审计组要依法履职、客观公正,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可靠、经得起检验,为学校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余新卫指出: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审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二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审计监督整体效能;三要强化督促检查和问责问效,推动各项审计任务落到实处。各单位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共同推动学校审计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会上,审计处处长徐长庚同志就《江西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及制度创新作了专题解读,并就学校学习贯彻《规定》的具体安排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汇报。党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宣读了《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函》,审计处就离任审计工作的具体任务及实施要求作了部署。
党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审计处全体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图文一审 陈 宇
图文二审 莫祖未
图文三审 徐长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