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2019-2020学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宜春学院发布时间:2020-10-30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宜春学院2019-2020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91日至20208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宜春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795-3201115)。

一、概述

宜春学院党政一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本学年,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推进信息公开的总体安排,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便民、及时、准确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重点热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于促进依法治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作用,为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逐级压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学校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了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牵头,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工会、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计划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信息公开工作联动机制,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在信息公开中的主体责任。一年来,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持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广泛协同学校网站、学院部门网站、OA办公系统、年鉴、校报、广播站、宣传栏等多种途径,主动向校内和社会适时公开各类信息,及时向部门单位、师生员工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利用两微一端平台、抖音等新兴媒体,及时、直观、多维度展示学校发展和师生风采,进一步方便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获取信息,不断扩大影响力。

三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实效。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通过多种渠道保障学校基本信息全面公开。通过OA办公系统公开《党委会会议纪要》《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等,通报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决策事项。不断推进招生、财务、人事、组织等重点热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不断深化公开范围与公开内容,保障合规、及时、依法公开。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学代会代表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推动落实,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本学年,学校主页发布各类通知公告35条,学校新闻网发稿854条,学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86条,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32条,学校官方抖音号发布信息35条,编辑出版《宜春学院报》8期,制作视频新闻节目57条,通过OA办公系统公开发布各类规范性文件 56份。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坚持阳光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依据《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职责分工目录》,切实落实十公开制度,积极拓展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对招生工作全过程相关信息公开,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性。

1)录取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学校本科招生计划5475名、研究生招生计划59人,其中专升本计划1200名,第二学士学位计划60名。实际本科录取总数5409人,报到总数5252人;研究生录取总数59人,报到总数56人。

2020年,学校在2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招生专业63个。其中,录取本科新生中按科类分:普通文理类3440名,占81.61%;艺术类603名,占14.31%;体育类172名,占4.08%。按省份分:江西考生2878名,占68.28%;外省考生1337名,占31.72%

2)依托两平台、两网站,扎实推进十公开

学校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宜春学院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宜春学院招生服务网”“宜春学院研究生网两平台、两网站)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切实落实教育部十公开要求。通过这些平台和网站,对外公开学校招生章程、报考指南、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往年录取分数线、院系专业介绍、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名单、运动训练专业单招、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名单、拟录取名单、预录取查询系统、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申诉渠道及通信地址等信息。

3)拓宽渠道,扩大招生政策宣传覆盖面

学校在历年基础上,创新招生宣传形式,丰富招生宣传内容,提升宣传覆盖面,进一步畅通信息发布渠道。一是精心编印招生报考指南和招生简章,重点加强专业的宣传力度,着力于专业特色和亮点的介绍;二是突出学校官网、招生信息网和各教学院网站的招生宣传,继续做好在江西教育网、江教在线、中国教育在线、升学在线的平台宣传;三是重点用好招生微信平台,及时、准确、权威发布各类招生资讯;四是积极推进优质生源基地建设,加强与高中的对接宣传;五是在权威杂志(如江西《高中生之友》等)上刊登招生等信息;六是积极配合学校宣传部门做好视频宣传以及在江西教育电视台的招生宣传。全年累计印发报考指南、招生简单等7000余份,在各类网络平台发布招生有关信息500余条,进行了招生宣传的纸媒《高中生之友》和升学在线《报考指南》等发行量达80余万人次。

4)招生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经统计,本学年学校公开关于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信息238条,累计总阅读量达100余万次;回复学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平台、江西教育考试院填报志愿网络咨询会、阳光高考、中国教育在线等平台招生咨询10000余条,接听电话8000余个,及时解答考生、家长关心的问题。

2. 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打造阳光财务,把财务信息公开作为促进学校经费使用公开透明的重要途径。学校通过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双代会汇报学校年度财务状况,通过学校网站、计划财务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OA系统等渠道,公开公示学校预决算、学校年度财务报告、收费项目标准、财务管理制度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

1)公开预决算信息和财务制度

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学校对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财政预算在学校官方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中进行了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宜春学院概况,学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名词解释,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20年部门预算表、名词解释等。其中公开预算表包括收支预算总表、部门收入总表、部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项目绩效目标表。

制定、修订和完善了《关于优化报账程序的意见》《宜春学院学生收费暂行管理办法》《宜春学院有偿服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外出公务活动管理和重要来宾报告制度的通知》《宜春学院财务管理办法》《宜春学院应收及暂付款管理办法》《宜春学院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同时及时转发对上级财经制度文件,如《关于确认和公布宜春市中心城区2020-2021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及收费标准的通知》等。

2)公开各类收费信息,确保收费透明

学校教育收费在计划财务处官网教育收费公示专栏中进行了公示,包含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设置了处长信箱接受监督投诉,设置了联系我们,方便及时解决学生和家长的疑问。此外,在计划财务处官网设置了学生学生网上缴费专栏,学生可登陆计财处网站直缴学费并打印收据。

3.组织、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组织工作方面,学校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任学校中层干部,2019-2020学年度学校发布任免文件10条,提拔正处级干部10人,副处级干部14人,干部任免情况都以校党委文件形式在学校办公系统平台公布。学校领导无社会兼职情况。严格履行领导干部出国出境审批手续,并进行校内公示,本学年学校共派出2个校领导带队出访团组,分赴奥地利、波兰,乌克兰、白俄罗斯进行教育合作交流。

人事师资方面,学校将师资队伍人员统计、师资队伍职称结构、生师对比情况、管理人员结构统计等数据以表格方式连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数据一并报送给了教育主管部门;第三轮岗位聘用工作、职称评审及聘任工作、高层次人才引进、辅导员招录、教辅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及录用结果等方面的信息都已在学校网站、办公管理系统上进行了公示或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学校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满意,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希望和建议:多角度呈现信息公开制度的内容,让师生喜闻乐见。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度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举报的也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或者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在稳步推进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是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更新二是信息化建设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阶段,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大督查力度。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提高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管理干部的信息公开政策法规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推进学校网上办事大厅项目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网上平台作用,加强校内各单位间事务审批及数据共享,实现对服务、审批业务的有效执行、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强化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与回应,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师生满意度。

 

附件:宜春学院2019—2020学年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pdf

 

 

                                      宜春学院

                                   202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