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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校之窗】江西省人社厅、教育厅对宜春学院草拟的《江西省应用型高等学校教学型系列职称的资格条件》给予高度评价

发布时间:201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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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9日上午,在人事处同志的陪同下,校党委书记肖华茵走访了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和省教育厅人事处,并送呈了由宜春学院草拟的《江西省应用型高等学校教学型系列职称的资格条件》材料。

走访期间,肖华茵向两个处室的领导详细介绍了宜春学院草拟《江西省应用型高等学校教学型系列职称的资格条件》的缘由、过程和把握的原则,两个处室的领导都认真听取了介绍,对宜春学院《江西省应用型高等学校教学型系列职称的资格条件》草拟工作进行充分肯定,并表示对宜春学院草拟的《江西省应用型高等学校教学型系列职称的资格条件》材料认真研究,加以借鉴。

据悉,宜春学院作为全省10所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为了策应全省普通本科院校转型发展的需要,针对全省目前只前江西省高校学校各系列职称的资格条件文件,没有应用型高等学校教学型系列职称资格条件的专门文件,特向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提出建议,专门制订全省应用型高等学校教学型各系列职称的资格条件。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领导也非常支持,并委托宜春学院组织开展江西省应用型高等学校教学型教授等职称资格条件的草拟工作。宜春学院非常重视草拟工作,校党委书记肖华茵亲自主持,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经过几上几下、反复讨论修改,历时近2个月,最后形成了草拟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