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校直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经教学院申报、专家论证、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学校拟按程序向教育行政部门上报2020年新增专业“人工智能”。现将申报材料(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20年7月22日-2020年7月29日)。公示监督电话: 0795-3201103;邮箱:jwcjsk@126.com。
附件:
人工智能专业申报材料
教务处
2020年7月22日
时间:2020-07-22浏览:3463
各教学院、校直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经教学院申报、专家论证、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学校拟按程序向教育行政部门上报2020年新增专业“人工智能”。现将申报材料(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20年7月22日-2020年7月29日)。公示监督电话: 0795-3201103;邮箱:jwcjsk@126.com。
附件:
人工智能专业申报材料
教务处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