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度宜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宜春学院发布时间:2023-10-31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91日至20238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宜春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795-3201115)联系。

一、概述

2022-2023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将深化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推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做好决策信息公开,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加强网络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水平有效保障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夯实主体责任,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学校党政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顶层设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要求,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规范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校党委统一领导,校行政主抓主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督执纪问责,工会、团学组织和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学校主要领导为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党办校办为具体工作机构,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全校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具体负责相应类别信息的审核、发布和管理工作。同时,从严要求,强化监督,加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切实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拓展平台渠道,着力提升信息实效

注重点面结合,进一步加强全校信息公开渠道矩阵建设,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渠道和新媒体渠道,除了坚持做好运用学校网站、OA系统、报刊、文件、会议、校园广播、LED显示屏等方式,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发布信息之外重视运用微信、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视频号、抖音等融媒体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公开学校各方面信息。综合利用教职工代表大会、暑期工作务虚会、全校干部大会、离退休老同志和党外人士校情通报会、校领导接待日等各类校内会议以及各种文件、简报、通报、通知等,第一时间公开发布学校信息,宣传、解读、回应学校重要决策方便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获取信息。

(三)围绕中心工作推进公开全面覆盖

校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要求,通过学校信息门户系统、各相关职能部门网站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实现了对学校职称评审、人才招聘、外派挂职等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开;除涉密项目外,所有项目的采购信息均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通过定期督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决策事项、师生员工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度,并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实现公开全覆盖。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本学年,学校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更新了10大类相关信息,确保各栏目内容完善和数据信息时效。学校主页发布通知公告52 条,学校新闻网发布学校新闻1033 条,学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200 条,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800条,学校官方抖音号发布信息 126条,编辑出版《宜春学院报》8 通过OA系统公开学校2023年工作要点等学校文件150份,发布通知公告1065条。此外,学校健全完善各二级单位网站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发布各层次、各类型信息,促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有效推动学校依法治校和教育事业发展建设进程。

202348日,学校召开了第五届第三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校长工作报告、提案审查处理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宜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宜春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暂行办法2023版)、第四轮聘期各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考核要求)事项材料。共收到学校提案23件,立案17件(其中四件合并立案)、6件转为意见与建议,共收到意见与建议62条,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坚决执行《宜春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落实重大决策会前深入调研,会中充分审议,会后跟进监督,切实加强对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的廉政风险防控。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坚持阳光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 号)要求,依据《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职责分工目录》,切实落实“十公开”制度,积极拓展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对招生工作全过程相关信息公开,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性。

1)录取信息公开情况

2023 年学校本科招生计划5971含专升本计划1000 人),实际录取总计5971 人。

2023年,学校普通类本科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专业54个(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临床医学、护理学和舞蹈表演4个专业分两个方向招生),招生计划4971人,实际录取4971人。录取分文史、理工、综合改革、艺术、体育等类别,其中,普通文理、综合改革类4090人,占比82.28%;艺术类701人,占比14.1%;体育类180人,占比3.62%;录取江西考生3635人,占比73.12%;录取外省考生1336人,占比26.88%;男生2651人,占比53.33%;女生2320人,占比46.67%

2023年我校专升本面向江西、按“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其它专项计划”(包含脱贫家庭学生、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专项)和“普通计划”三大类进行招生,招生专业32个(其中临床医学分两个方向招生),招生计划1000人,实际录取1000人。

2)依托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扎实推进十公开

学校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中国教育在线、江教在线、宜春学院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小程序)、宜春学院招生服务网等校内外平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切实落实教育部“十公开”要求。

通过这些平台和网站,对外公开学校“招生章程、报考指南、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往年录取分数线、院系专业介绍、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名单、运动训练专业单招、拟录取名单、预录取查询系统、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申诉渠道及通信地址”等信息。

3)拓宽渠道,扩大招生政策宣传覆盖面

学校在历年基础上,创新招生宣传形式,丰富招生宣传内容,提升宣传覆盖面,进一步畅通信息发布渠道。一是精心编印招生报考指南和招生简章,重点加大专业的宣传力度,着力于专业特色和亮点的介绍;二是突出学校官网、招生信息网和各教学院网站的招生宣传,继续做好在江西教育网、江教在线、中国教育在线等平台的招生宣传;三是重点用好招生微信平台、招生微信小程序,及时、准确、权威发布各类招生资讯;四是积极推进优质生源基地建设,加强与高中的对接宣传;五是积极配合学校宣传部门做好视频宣传以及在江西教育电视台的招生宣传。全年累计印发报考指南、招生简章等6000 余份,在各类网络平台发布招生有关信息500余条。

4)招生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据统计,本学年学校公开有关本科招生工作信息300余条,累计总阅读量达100余万次;回复学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平台、江西教育考试院填报志愿网络咨询会、阳光高考、中国教育在线等平台招生咨询10000余条,接听电话8000余个,及时解答考生、家长关心的问题。

5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成为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学校及时公布与考生密切相关的各类招生工作信息。先后组织了4次线上面试、招录工作,均在复试结束的当天对成绩进行网上公示和发布。今年共招收硕士研究生69人。

2就业信息公开情况

1加强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宣传和指导服务

校积极做好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宣传和指导服务工作。每年在学校就业信息网(http://jxycu.bysjy.com.cn)及时公布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措施,公布各地招考和招聘信息,帮助毕业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同时利用就业服务平台、微信群、QQ群以及各类职业体验类活动等多种方式,做好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2)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

学校2023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为5104人,截止2023年8月31日,落实毕业去向人数为4221人,毕业去向落实率为82.70%。学校2023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为53人,落实毕业去向人数为45人,毕业去向落实率为84.91%

3)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2014年开始,宜春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向社会公布。为保证调查数据的真实有效,我校委托专业第三方调研咨询机构江西双北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宜春学院2022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并在宜春学院就业信息网上公布,网址:http://jxycu.bysjy.com.cn/detail/news?id=840369

3学生工作公开情况

2022-2023学年,学校对涉及学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学生资助、学生评奖评优、学生处分及学生申诉等信息在宜春学院办公系统管理平台、学生工作处网站进行公开。凡涉及以上规章制度的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均严格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学校对《学生手册》进行修订,开学后发放到每一位新生手中手册涵盖学生资助、处分、评优等多项主要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学工在线网站全文登载了《学生手册》的相关内容,方便我校师生和社会公众查询、监督。另外,学校每年通过给新生寄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开通资助热线、利用网站公布资助政策和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让学生全面了解资助政策。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计5287名。2023年春季已发放国家助学金697.455万元,涉及4227名学生。

4. 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打造阳光财务,把财务信息公开作为促进学校经费使用公开透明的重要途径,不断提升学校财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一是通过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双代会等会议,听取学校年度财务状况汇报;二是通过学校网站、计划财务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OA系统等渠道,公开公示学校预决算、学校年度财务报告、收费项目标准、财务管理制度等内容,主动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回应关切。三是收集基层单位对学校财务管理服务工作的建议和需求,及时改进提高财务工作。

1预算公开

宜春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分别在学校OA、计划财务处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了公开。公开的制度包括:《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方法》《宜春学院公务接待实施管理细则》《宜春学院学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宜春学院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宜春学院经济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

2决算公开

学校在官网对2022年财政部门预决算在预决算公开专栏中进行了公开,内容包括宜春学院概况、宜春学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宜春学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宜春学院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宜春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名词解释。

3)收费公开

学校教育收费在计划财务处官网“教育收费公示”专栏中进行了公示,包含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并在网站左下角设置了处长信箱可进行监督投诉,于网站右下角设置了专栏“联系我们”,方便及时解决广大学生和家长的疑问。此外,在计划财务处官网设置了学生“学生网上缴费”专栏,学生可登陆计财处网站直缴学费并打印收据。

5.资产管理公开情况

1资产管理制度情况

  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在不断优化完善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已出台《宜春学院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宜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宜春学院货物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宜春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宜春学院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宜春学院行政办公用房、家具和设备配置管理办法》《宜春学院离岗人员移交国有资产规定》等7个管理制度,并在校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网站上公布。

2)受捐赠资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202291日至2023831日期间,学校受捐赠2只龙舟,目前存放在体育学院龙舟水上训练基地,由体院学院民族传统体育教研室管理;受捐赠25棵香樟树,13棵栽种在西大门前广场、6棵在体育馆北面、1棵在体育馆前、4棵在实训楼南北面、1棵在科技楼前,成活率100%,目前由后勤保障处管理。

3)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

学校目前不存在校办企业。

6.招标采购公开情况

1招标采购政策公开情况

学校将国家、省市相关制度和管理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心网公开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向公众解读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及采购实施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信息和宜春市《关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项目标前答疑的工作提示》《政府采购采购人责任清单》《宜春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2022版》,促进广大教职工对新政策的理解,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

2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情况

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开展的招标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公开发布580条,其中: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387条,学校主页27条,中心网站166条。邀请民主监督员参加校内组织的开标活动。在办公区域公告栏中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进展情况。

7.组织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不断健全组织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机制,梳理规范信息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时效。

在组织工作方面,学校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任学校中层干部,2022-2023学年度学校发布任免文件 8条,轮岗交流正处级干部1人、副处级干部3人;免职退休正处级干部4人、副处级干部1人;提拔正处级干部8人、副处级干部10人;免职正处级干部5人、副处级干部2人。干部任免情况都以校党委文件形式在学校办公系统平台公布。根据学科建设及工作需要,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新增1名学校领导在社会团体中兼任职务。

在人事师资方面,学校将在人事师资方面,将教职工基本信息、专任教师数量与结构、生师比等信息通过本科教学基本数据和高基报表两种方式一并报送给了教育主管部门;岗位聘任政策及聘期考核结果、每一年度的职称评审及聘任情况、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引进、硕士毕业研究生工作人员招录的资格审查通过名单、考核成绩及录用结果等方面的信息都已在学校网站、OA系统上进行了公示或公布,畅通了人事人才信息的渠道,增强人事人才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学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学校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学校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没有发生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而复议、涉诉的情况,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满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学校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短板和不足,如: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上对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强。

下一步,学校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充分利用OA系统和“网上办事大厅”等信息化平台建设契机,加强对学校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意识和信息公开工作处理能力

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方式继续探索新媒体环境下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将信息公开融入新媒体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力,深入推动信息公开走向新媒体化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学校将重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压实各单位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充分激发校内二级单位和学院的信息公开意识与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质量,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增进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附件-2022-2023学年度宜春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pdf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