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2020-2023年教材图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宜春学院发布时间:2020-06-17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学院的委托,就其“2020-2023年教材图书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宜春学院2020-2023年教材图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阳光-YG2020-004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此项目分为四个包,具体内容如下:

包号

项目编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要求

第一包

阳光-YG2020-004-1

经济与管理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公共教材音乐舞蹈学院等专业教材、公共教材

1

610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要求

第二包

阳光-YG2020-004-2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外国语

 学院、物理与工程技术学院等

专业教材、公共教材

1

610  

第三包

阳光-YG2020-004-3

体育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政法学院、生命科学与资源环境学院等专业教材、公共教材

1

630  

第四包

阳光-YG2020-004-4

美容医学院、美术设计学院、书法艺术学院、医学院等专业教材、公共教材

1

610  

4.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书面售后服务承诺;

(6)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原件;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特别提醒:投标时四个包都必须提供以下资质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②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③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原件或网上电子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原件。)

 ④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结果截图);

⑤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⑥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完税凭证原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原件);

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到账);

⑧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项目的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原件;

注: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将资格原件及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装入投标资格文件内并密封完好(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除外),必须于2020年7月8日上午9点前送达,逾期不受理。

5.受邀请的供应商从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提供下列文件将报名资料可扫描发至邮箱2756286801@qq.com(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0年7月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青云名仕花苑B栋11楼开标室。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机构将拒绝接受。

7.响应时间: 2020年7月8日上午9:00时。

8.开标地点: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青云名仕花苑B栋11楼开标室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0.投标保证金:100000元。2020年7月3日的下午4点前到账(过期不予受理)。交纳方式须从企业基本账户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且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账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而造成本保证金没有及时或足额到账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开  户 名 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宜春市中国银行金城支行

 账        号:1932 1589 0443

11.其他事项:

 11.1提供保证金进账缴纳单凭证。

 11.2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技术力量强;投标人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11.3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1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2.1采用综合评分法。不分包评标。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折扣率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折扣率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排名第一的现场优先选择所投包号,按排名逐步选择,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包。

 12.2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于评审。

13.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春学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易老师   联系电话:15970506603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学府路576号

1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宜春市景福阳光大酒店20楼

 联 系 人: 罗女士   电  话:13006273176  

 传    真:0795-3689866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