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宜春学院校史展览馆”历史资料与实物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7-12-22

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同志及家属、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2018年,宜春学院将迎来建校60周年。为充分回顾宜春学院可歌可泣的建校兴校历程,充分展示令人瞩目的办学成就与办学特色、彰显丰富深厚的宜春学院校训精神与人文底蕴,学校决定重建校史展览馆,将其建成爱国爱校的教育基地、办学成果的展示窗口和对外交流的重要平台。
为丰富校史馆馆藏,值建校60周年纪念活动即将来临之际,宜春学院特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其家属、海内外校友以及关心我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学校各个发展时期的实物、图片、声像、文献等各类校史资料。现将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凡与宜春学院(包括原宜春大学、宜春师专、宜春医专、宜春农专、宜春市职工大学)办学历史有关的各类资料(图书、文字、图片、声像及实物等),均在征集范围。
1.反映学校六十年办学历史的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图片、手稿(信函)批示、文件、题字、录音、录像和其他实物。
2.学校早期购买或制作的具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模型等实物,照片或影像资料。
3.学校各个时期师生研发的具有代表性的科技成果样品或产品,照片或影像资料,及相关证书。
4.师生员工在校学习、生活和工作期间使用过的具有代表性和收藏价值的论著、手稿、教材、教案、作业本、笔记本、试题试卷、教学模具、仪器设备等;学校各时期知名专家教授、企业家等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实物。
5.历届学生录取通知书、校徽、学生证、借书证、纪念章、校内使用的各种票证、毕业证、毕业合影、同学录、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录等实物和照片。
6.各个时期学校师生员工参加校内外教学、科研、文体活动、实习实践等的照片和实物。
7.师生、校友出版的各类专著、书籍。
8.学校师生员工、校友撰写的反映在校学习、工作和生活情景的文章、回忆录、自传等。
9.其他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与实物。
        二、提供史料的基本要求及说明
1.征集时间:本次校史资料征集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至2018年5月30日止。
2.所有校史实物资料尽可能提供准确详细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加人的姓名、时任职务、拍摄(提供)人姓名、现从事职业、通讯方式等。
3.符合校史馆、展览馆收藏范围的物品,学校将登记造册,开具接收单。对收藏入校史展览馆的物品颁发收藏证书,并采用适当形式标注收藏品的提供者、对藏品提供者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等。
4.对十分珍贵、价值较高的物品,学校将与物品主人具体协商收藏办法,并对捐赠者予以嘉奖。
5.对未收藏的物品,将及时退还提供者。
        三、联系方式
(一)直接交送方式:
校内可直接到校史资料征集工作办公室洽谈(校科技楼三楼档案馆)。联系电话:0795 —3201889、3201560,联系人:胡海霞
(二)实物邮寄方式:
邮寄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宜春学院档案馆胡海霞收(请注明“校史资料”),联系电话:0795-3201889,邮编:336000
(三)电子邮件方式:
电子信箱:205117@jxycu.edu.cn



宜春学院党政办
宜春学院档案馆
  宜春学院校友办
2017年12月4日